公示公告
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补充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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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稿作者:小编
  • 发布时间:2026-03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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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
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补充公告



经对前期遴选报名资格审核,为更好地保障我校采购质量,在前期遴选公告基础上对资格条件进行修改和补充。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公司参与遴选。

一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
(一)修改项:原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条修改为“1.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,有效的营业执照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”

7条修改为“7.投标人在山西省内有固定主营业场所,具备电子评标室、固定式的全过程监控影音设备、电子招投标平台等设备设施。需提供办公场地证明(购房合同或租赁场地证明、办公场地面积、办公场所图片及监控设备等图片)。”

其他条件不变。

(二)补充项

1.企业实力方面:需提供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、劳动合同、社保证明或工资流水相应证明材料。人员证书、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代理机构名称相同。内部员工身份认定以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,提供至少5人资料。如有获得相关业务方面省级及以上荣誉,提供证书复印件。

2.行业业绩方面:提供近两年内代理的学校类项目案例最多2个(须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关键页复印件)。

3.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方面:提供本机构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,包括采购代理委托管理制度、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、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制度、信息公告管理制度、评审管理制度、质疑答复管理制度、档案管理制度、保证金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。

4.服务方案方面:制定一份符合学校采购特点的服务方案,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与实施、对风险点(质疑投诉、流标等)分析与应对措施等。

5.收费标准方面:需提供代理服务费收费承诺。计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计价格〔2002〕1980号)为基准进行下浮,下浮比例为10%—40%。

(三)报名须知:结合前期发布的遴选公告中资格要求和本次补充要求,将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(所有图片信息资料须清晰),在报名期间内提供两份。

二、报名方式

报名时间:2026年3月18日——2025年3月25日

工作日上午8:30—11:30    下午14:30—17:00

地址: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元培楼311资产采购科(长治市潞州区捉马西大街356号)

联系人:李老师    

联系电话:0355-2615171    13008078768

报名期间报名资料可邮寄,也可现场送达,逾期不候。

   

 

 

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6年3月17  

 

 

来源:计财处